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关于报送2020-2021年度科研立项课题
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课题研究组:
根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信行指委)印发的《关于2020-202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工信行指委〔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度工作计划,工信行指委拟对2020年已公布的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各课题研究组应在报送前完成单位内审,内审专家组由课题组所在单位领导、课题协作单位领导及第三方行业专家组成。内审通过后,填写《工信行指委2020-2021年度科研立项课题结题单位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附有关结题材料。
二、材料报送
(一)结题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鉴定表》;
2.课题研究主报告;
3.课题相关调研报告及数据;
4.课题涉及的教材或课件;
5.课题相关的发表刊物。
(二)材料要求
1.《鉴定表》和课题主报告为必选项,其余材料按课题申报计划报送;
2.《鉴定表》须加盖课题组所在单位公章或科研处章,凡多家单位联合研制的,须在五、单位同意上报意见中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3.最终成果,如涉及出版教材或研发课件的,请列明教材(课件)名称,附教材课件照片即可;
4.科研成果涉及发表刊物的,如未能在材料报送截止日前发表出版,须附出版社盖章的《定刊通知》;已发表刊物,请附刊物原件一本。
(三)寄送要求
各课题研究组须将纸质版结题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封面盖章),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寄送至工信行指委秘书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工信行指委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A座6层
联系人:牛 铎 010-68607724;王晓华 010-68607727。
电子邮箱:gongxinhzw@163.com
三、结果公示
工信行指委将于2021年8月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课题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在工信行指委网站(网址:http://www.miiteec.org.cn:8080/hzw/)公布。
四、其他
本次课题立项研究周期为一年,按立项通知规定的时间截止,逾期未报送结题的,视为课题负责人放弃此课题研究,以后不再受理此项课题的结题申请。
结题以最终公布的文件为准,不另设结题证书。
附件:
关于报送2020-2021年度科研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通知_20210611_135847.pdf
关于报送2020-2021年度科研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通知.docx
全国工业和信息化
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