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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8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2008年学士学位申请将于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20日办理,请各学习中心督促本学习中心需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及时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校本部学生请于工作时间内到班主任处办理)
   学士学位申请者资格要求如下:
   1、已获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2、本科毕业证书已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成功注册。
   3、国家四级英语考试合格(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合格。
   4、学籍有效期内申请。
   学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2、两张一寸照片(必须与毕业电子注册照片同一底版,申请表上贴一张,备用一张)。
   3、国家四级英语考试合格或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证费用30元/人。
   学习中心负责审核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收集学士学位申请表、照片、英语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汇总后,上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 办证费统一通过银行汇到学院(户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账号:611301135-01-8000478803,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光华路支行,请注明用途:网络学院办学位证费用)。请及时将汇款单据传真至029-88204136,以便核对。
   学院集中审核所有申请者的资格,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将在2008年9月公布。请各学习中心认真办理2008年学士学位申请事宜,并于2008年5月25号之前将本学习中心申请办理学位的材料汇总邮寄上报,具体上报材料包括如下:
   1、学位申请表汇总(加贴申请人照片)。
   2、照片汇总。
   3、英语合格证明复印件汇总。
   4、身份证复印件汇总。
   5、上报材料清单(名单、申请表份数、备用照片份数、英语合格证明复印件份数)。
   联系电话: 029-88202544
   联系人: 何老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ОО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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