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培训工作评优活动的通知
工信教[2010]12号 |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表彰为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教育考试中心”)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培训工作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08—09年度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评选出08—09年度优秀考试机构、优秀培训基地、优秀项目组、优秀课程方案、优秀教材和优秀考务工作者与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
二、评选范围
1、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范围内,评选出08—09年度优秀考试机构(不超过考试机构总数的10%—15%)。
2、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范围内,评选出08—09年度优秀培训基地(不超过培训基地总数的10%)。
3、在各职业教育项目组范围内,评选出2—4个优秀项目组。
4、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课程方案范围内,评选出2—4个优秀课程方案。
5、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教材、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培训教材及各项目组与培训基地编写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教材中,评选出5—10本优秀教材。
6、在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范围内,评选出5—10名优秀考务工作者;在职业教育项目组、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范围内,评选出20—30名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优秀考试机构
(1)成为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满一年以上。
(2)严格执行相关考试的考务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无群众投诉、举报。
(3)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08—09年度考生人数规模名列前茅。
2、优秀培训基地
(1)成为培训基地满一年以上。
(2)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遵守部教育考试中心的规章制度,并通过08—09年度审核。
(3)圆满完成08—09年度培训计划。
(4)积极参加部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工作会等各项活动。
3、优秀项目组
(1)为职业教育项目提供完善的课程方案,为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授权培训机构提供有效的运营规范。
(2)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授权培训机构。
(3)积极开展项目师资培训认证工作。
(4)完成08—09年项目培训合格人数的规定任务。
4、优秀课程方案
(1)紧密结合工业和信息技术行业人才需求,跟踪主流技术,具有创新性,并有自主知识产权。
(2)课程方案得到社会认可,使用率高,覆盖范围广。
(3)配套教材及辅助教学材料完善,考试题库充实。
5、优秀教材
(1)2006年至2009年10月前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教材。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主次分明,详略恰当,重点、难点处理得当。
(3)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至少经过一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6、优秀考务工作者和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1)对本职工作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2)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宣传力度大。
(3)积极主动推动本地区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及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四、活动时间与要求
各单位需认真填写《08—09年度评优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3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书面上报至部教育考试中心培训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对此次工作总结与评优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五、结果发布
部教育考试中心将在2010年度培训工作会议上公布各奖项评选结果,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适当奖励,并将评选结果刊登在中心网站和IT简报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文婷、龚玉涵;联系电话:010—68208636;
传真:010—68208655;电子邮箱:shch@ceiaec.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3号楼321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培训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46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08-09年度评优活动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