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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

信电教字〔2007〕25号
   关于开展07年工作总结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信息技术教育与考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并为08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促进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将在07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开展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年度总结,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总结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在信息技术教育培训与考试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教育培训与考试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对中心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二、评优活动
  根据各单位07年工作完成情况,中心将评选出07年优秀考试机构、优秀培训基地(站)、优秀项目组、优秀课程方案和优秀考务工作者与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
  (一)评选范围:
   1、在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机构、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范围内,评选出07年优秀考试机构(不超过考试机构总数的10%—15%)。
   2、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站)范围内,评选出07年优秀培训基地(站)(不超过培训基地总数的10%)。
   3、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各职业教育项目组范围内,评选出1—2个优秀项目组。
   4、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教育项目课程方案范围内,评选出1—2个优秀课程方案。
   5、在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机构、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机构范围内,评选出20—30名优秀考务工作者;在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站)、职业教育项目组范围内,评选出20—30名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考试机构
   (1)成为考试机构满一年以上。
   (2)严格执行相关考试的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无群众投诉、举报。
   (3)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07年考生人数规模名列前茅。
   2、优秀培训基地(站)
   (1)成为培训基地(站)满一年以上。
   (2)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并通过2006-2007年度审核。
   (3)圆满完成07年度培训考核任务。
   (4)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年会等各项活动。
   3、优秀项目组
   (1)为职业教育项目提供完善的课程方案,为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授权培训机构提供有效的运营规范。
   (2)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授权培训机构。
   (3)积极开展项目师资培训认证工作。
   (4)完成07年项目培训合格人数的规定任务。
   4、优秀课程方案
   (1)紧密结合信息技术行业人才需求,具有创新性,并有自主知识产权。
   (2)课程方案得到社会认可,使用率高,覆盖范围广。
   (3)配套教材及辅助教学材料完善,考试题库充实。
   5、优秀考务工作者和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1)对本职工作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2)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宣传力度大。
   (3)积极主动推动本地区教育与考试工作,成效显著。
  (三)结果发布:中心将在08年度工作会议上公布各奖项评选结果,对获奖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并将评选结果刊登在中心网站和IT简报上。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需认真填写《07年工作总结申报表》、《07年评优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07年11月30日前通过邮寄或快递的方式书面上报至中心综合处。请各有关单位对此次工作总结与评优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张天夫
  联系电话:010-6820865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3号楼312室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46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07年工作总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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