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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产 业 部 电 子
教 育 中 心
信电教字[2005]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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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电子签名法》解析及技术应用
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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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具有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制环境,促进安全可信的电子交易环境的建立,从而大力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电子签名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一些关键性的法律问题;实现我国电子签名合法化、电子交易规范化和电子商务的法制化;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电子签名规则;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推进电子签名在各行业、各地区和各类活动中的应用,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决定举办《电子签名法》解析及技术应用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2005年4月22日—24日
二、 培训地点:北 京
三、 培训内容:
1、《电子签名法》的国际立法状况及现实意义;
2、《电子签名法》的实施领域及其法律效力;
3、《电子签名法》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瓶颈及处置方案;
4、《电子签名法》法律主体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电子认证服务标准和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标准;
6、我国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和行业自律规范;
7、PKI的实施和CA的构建;
8、《电子签名法》安全鉴定和认证的技术保障;
9、密码学、加密算法的概念及典型的加密技术;
10、密码学在《电子签名法》中的实施策略和机制;
11、加密技术在《电子签名法》中的技术标准;
12、电子签名加密产品的技术应用;
13、电子交易的主要技术框架及实施标准。
四、 培训承办单位
北京中奥新国际教育研究院
五、拟请师资(分期授课)
1、雷凌飞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郭宝安 原清华大学教授
3、张 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4、白国强 清华大学副教授
六、参会单位(学员)
金融、税务、工商、财政、电力、航空、铁道、海关、电信、邮政、电子商务公司和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七、所需费用
每人每期收取学费1800元(含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颁发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九、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学员须完整填写报名表后,传真至北京中奥新国际教育研究院,并将所需费用汇至指定账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会务组。
十、汇款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 北京中奥新国际教育研究院
开户行: 北京银行西罗园支行
帐 号: 010903621001201090186-35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网址:www.ceiaec.org
地 址: 北京石景山路甲21号
邮 编: 100049
电 话: 010-67585213
传 真: 010-67581013
联系人: 李喜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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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
主题词:电子签名法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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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 2005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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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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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此表复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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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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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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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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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盖章
200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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