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考试大纲
在部人事司、科技司的领导下,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教育考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负责编写考试大纲。
二、考试命题
部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拟订考核标准、确定考试范围、考试类型和命制试题,报人事司、科技司批准后实行。
三、印刷与发放考试试卷
部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试卷的印刷与发放工作。
四、建立考试题库
将试题按照《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实习评估师培训考试大纲》所标注的知识点进行归类,建立试题题库。
五、考前准备
(一)纸卷考试
1.开班前5个工作日接收培训机构上报的考试申请表。
2.核对考试人数及考生名单,确定考试时间。
3.确定监考人员,并对监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4.邮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资料。
(二)上机考试
1.部教育考试中心在接收到培训机构考试申请当日下发模拟试题和考场环境说明文件,要求培训机构及时测试考试系统。
2.部教育考试中心在收到考试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组合考试试卷,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下发给培训机构。内容包括:考生报名表、试卷、考生说明文件。
3.考试前一天部教育考试中心将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考卷解压缩密码。
六、考试实施
部教育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负责安排或委托各培训机构安排考场、回收试卷等考务工作,并监督考试实施过程。
七、考后工作
1.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部教育考试中心对试卷进行评分工作,并汇总考试成绩,报部人事司、科技司核准。
2.实习评估师考试合格标准由部教育考试中心报部人事司、科技司批准确定。
3.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由部教育考试中心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国家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实习评估师培训合格证书》。合格人员资料将纳入《实习评估师人才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公布并可对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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